2019年10月2日,巴西經濟部發布第4.434號令,對原產于中國、韓國、南非和烏克蘭的平軋低碳和低合金厚鋼板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決定繼續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其中對南非涉案產品暫不實施反傾銷措施,涉案產品的南共市稅號為7208.51.00和7208.52.00;同時,繼續擴大涉案產品的征稅范圍,有效期為5年。